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苗栗縣長劉政鴻在立法院召開竹南科學園區大埔都市計畫案記者會(圖:苗栗縣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苗栗縣長劉政鴻在立法院召開竹南科學園區大埔都市計畫案記者會(圖:苗栗縣政府)
新聞摘要
  • 苗栗縣議員李文斌:絕大多數地方鄉親都支持,其實大埔事件是被部分媒體炒作
【MyGoNews衷柏宣/綜合報導】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苗栗縣長劉政鴻2013年8月23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竹南科學園區大埔都市計畫案提出說明,立委陳超明亦指出,大埔都計案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符合農民利益,卻反遭部分媒體批評、謾罵,不見邀請在地人發聲,希望不要玩政治玩到苗栗,也不要惡鬥,多鼓勵肯做事的人。
 
苗栗縣長劉政鴻強調,大埔都計區段徵收案還給地主的土地分配比例比其他區段徵收案分配比例更高,外界質疑他在高鐵特定區住的房子,在1979年就登記為「建地」,跟現在一樣,並沒有配地問題。
 
立委陳超明指出,大埔案最近鬧得沸沸揚揚,讓他覺得非常奇怪,地方普遍支持大埔都市計畫案,很少人反對,只有部分媒體、外地人在批評、謾罵,也未見邀請過在地人發聲,他願意接受邀請上節目討論該案。陳超明並說,區段徵收是與地主共同開發並分配土地,合理且符合農民利益,為何6都隨便用一個名目就可開發,苗栗縣發展地方的開發案就要受到抹黑、汙衊,希望不要玩政治玩到苗栗,大埔事件就此停止,不要再惡鬥。
 
縣議員李文斌指出,大埔土地以前1坪1萬餘元,現在1坪15萬元,大埔都計區段徵收案提高了土地價值,企業購地設廠更可增加就業機會。竹南鎮代會主席林樹文指出,大埔地區98%約900多戶地主都支持大埔都計案,如果不好,為何絕大多數地方鄉親都支持,其實大埔事件是被部分媒體炒作,希望支持的民眾站出來說公道話。
 
大埔里長鄭文進說,張藥局位在道路用地上,旁邊仁愛路其他39戶都已配合拓寬自行拆除,如果不拆將來若發生交通事故誰來負責?他並質疑台南市要拆400多戶,抗爭人士不去聲援,卻只針對苗栗縣,難道沒有操作?不是選擇性?
 
縣府工商發展處、地政處並分別簡報說明,大埔竹南科都市計畫歷經2003年區委會、2004年至2012年計10次縣都委會、12次內政部都委會、2次土地徵收委員會審議通過,採取地利共享、公平分配的區段徵收方式開發,過程嚴謹且完全依法行事。
 
縣府由於原竹科竹南基地產業用地飽和,且園區開發將使周邊地區的土地使用、交通運輸、都市發展結構帶來巨大的影響,為因應竹南基地用地需求及竹南、頭份地區整體都市發展,在2001年申請新訂都市計畫,2004年獲內政部同意,2004年11月公開展覽,縣長劉政鴻2005年12月20日上任後繼續推動。
 
該案總面積約154公頃包括公設54.7公頃、住商區60.5公頃、園專區22.6公頃等,辦理區段徵收面積約136公頃,非僅工業區開發,配地標準係以經農地重劃之土地分配比例達46%之高,未經農地重劃土地分配比例亦達41%,二者分配比例均較一般區段徵收分配比例更高,目前本計畫案的園專區已有聯亞科、嬌聯、台積電3家廠商公開投標取得,皆非由建商取得。  
 
大埔拆遷案是依據2012年7月24日內政部第784次都委會決議辦理,
1、彭秀春(張藥局)、朱樹:房地位於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所以無法保留。
2、柯成福:僅持有2分之1產權問題,其本身並無「農地須保留」,因僅持有該房地一半產權,自2010年9月2日內政部協調會至2012年6月26日抵價地說明會,歷時2年都無法取得另一半所有權人同意,且另一半所有權人已領取補償金,所以未符地政原地保留法令規定,才依法拆遷補償,柯成福亦已依法完成申領並配得扺價地。
3、黃福記:確實已依行政院「劃地還農」政策指示,建物原地保留、農地集中農售區,原位置調整前約691坪,調整後亦已審酌周邊完整性等情形,再酌予增加298坪,總面積已達989坪,故該土地形狀較調整前更為方整,建築物主體均原地保留,僅拆除部分圍牆(佔地約23坪)。
 
有關高鐵苗栗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原位置保留,縣長劉政鴻家建物坐落基地為新港段埔頂小段77-1地號,該建物已於1979年10月27日辦竣保存登記,因此土地登記簿記載就是「建地目」,該建物投影面積為527.72平方公尺(159.63坪),保留的基地面積為1075.42平方公尺(325.31坪),因屬原位置保留,並沒有抽籤配地問題。
 
劉縣長保留案的保留倍數僅為2.04倍(土地保留面積1075.42平方公尺,建物投影面積527.72平方公尺),相較本區內最高保留倍數3.99倍,保留倍數為全部27戶中倒數第2低(最低保留倍數為2.03倍)
 
縣府並針對有關外界質疑縣長家為什麼不用拆的問題提出說明,縣長老家位置(後龍新港段埔頂小段77地號)因不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47條規定部分,共計69.44坪,均已拆除;另外,縣長住處因不妨礙都市計畫事業及區段徵收計畫,故得以按原位置保留分配作業規定申請原位置保留。
 
至於質疑劉家親戚為什麼運氣那麼好都配在一起?縣府說明,該區段徵收案抵價地分配作業,均係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採公開抽籤,自由選擇分配原則辦理,第1階段抵價地分配係採先選街廓再抽籤,因縣長住處的周邊街廓非在該都市計畫區位之熱門地段,非大多數地主優先選擇的標的,所以劉家親戚可能基於對原有土地存在具特別情感因素,而優先選擇登記縣長住處周邊街廓,並經由公開抽籤才分配在該區域,配地過程均全程錄影,完全公平公開透明絕無任何弊端。